危险房屋质量*检测鉴定认可单位

    更新时间:2025-02-25 浏览数:288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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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1.33 元/套 起

    危险房屋质量*检测鉴定认可单位

    危房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危房鉴定的程序
    ⒈申请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鉴定合法机构--市、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鉴定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鉴定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受理申请;⑵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⑶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⑷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⑸*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⑹签发鉴定文书


    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检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
    1)调查房屋建筑概况:对建筑的年代、布局、功能、风格、环境,以及*终要求进行了解和解析。
    2)考证房屋历史沿革,重点保护部位及保护要求;
    3)建筑结构图纸测绘:重新对房屋的整体布局、结构尺寸等进行测量,并绘成图纸;
    4)结构体系复核检测;
    5)构件尺寸和配筋复核检测;
    6)结构材性检测;
    7)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8)房屋倾斜及沉降测量;
    9)结构验算与*性分析;
    10)抗震性能评估;


    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把**贫困户住房*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全力实现危房改造户住房*户户有**。

    二、*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等基本设施。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上述基本的质量标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并提出主要类型农房改造基本质量要求。

    三、*实行基本的结构设计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要有基本的结构设计,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不得开工。要依据基本的质量标准或当地农房建设质量要求进行结构设计。基本的结构设计内容应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分项工程的建设要点,可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的通用图集,或委托设计单位、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设计,也可采用承建建筑工匠提供的设计图或施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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