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幼儿园房屋抗震*检测单位

    更新时间:2024-04-18 浏览数:240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产品数量:566.00套
    价格:¥1.33 元/套 起

    宿迁市幼儿园房屋抗震*检测单位


    1 建筑物平面尺寸、垂直尺寸及承重构件尺寸参数

    检测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和垂直布置两方面。检测人员在现场使用DISTO激光测距仪和钢卷尺测量轴线尺寸、墙体厚度、门窗尺寸、层高等。

    2 材料强度

    使用回弹仪检测主要建筑材料的现龄期强度,主要包括混凝土、砖、砌筑砂浆的强度。检测混凝土、砖和砌筑砂浆强度时,须将墙体表面装饰层与抹灰层剔除,可能会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为此,可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尽量在不影响住户使用的部位布 置测区,如建筑物一层外墙以及建筑物内部楼梯间等处。

    3 结构损伤及变形检查

    现场检查建筑物的外观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四角垂直度、承重墙体及楼板的开裂情况。使用裂缝读数显微镜检测楼板裂缝宽度,使用非金属超声检测分析仪检测裂缝深度。使用经纬仪和钢尺检测建筑物的垂直度,此项检测在户外进行。

    4 建筑物抗震鉴定

    根据以上检测所得数据,编制的PK-PM系列空间组合结构有限元分析软件对建筑物进行抗震复核验算。验算结果对框架结构多遇地震作用下X、Y方向上.层间位移角和框架柱轴压比;验算结果对砖混结构抗力与地震 之比小值、墙体抗震验算的抗力与荷载效应之比、墙体抗压验算的抗力与荷载效应之比和墙体高厚比几个参数与规范限定值进行比较。



    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建筑场地为III、IV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 度(0.20g)和9 度(0.40g)时各抗震设防

    别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学校幼儿园抗震检测鉴定一一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

    2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地基部分采用桩基;当采用不同基础类型或基础埋深显着不同时,应根据地震时两部分地基基础的沉降差异,在基础、上部结构

    的相关部位采取相应措施。


    结构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砌体结构应按规定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芯柱,或采用约束砌体、配筋砌体等。

    2 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控制截面尺寸和受力钢筋、箍筋的设置,防止剪切破坏先于弯曲破坏、混凝土的压溃先于钢筋的屈服、钢筋的锚固粘结破坏先于钢筋破坏。

    3 预应力混凝土的构件,应配有足够的非预应力钢筋。

    4 钢结构构件的尺寸应合理控制,避免局部失稳或整个构件失稳。

    5 多、高层的混凝土楼、屋盖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当采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楼、屋盖时,应从楼盖体系和构造上采取措施确保各预制板之间连接的整体性。

    1、房屋改变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前的检测鉴定:指房屋在改变原本设计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后房屋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及各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后期的*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使用要求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加固处理意见。

    2、房屋拆改结构布置前的鉴定:指房屋使用单位想扩大房屋内在的使用空间、增设电梯及楼梯等构造设施前的检测,改造过程一般情况下需拆改房屋的部分结构承重构件,拆改前需了解拆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及采用加固可否达到拆改要求的一种为客户提供可行性建议的检测鉴定。


    根据地震局及东莞市等相关单位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中小学校舍*工程要严格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划,进行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排查和鉴定。教育培训机构、学生接送站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鉴定。

    工作要求。

    (1)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重点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2)校舍建筑*鉴定

    校舍*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排查鉴定组,统筹协调排查工作。各县区校安办牵头,组成幼儿园校舍*排查组,由教育、建委、国土资源、水务、气象、地震、消防、安监等部门选派相应专业人员参加校舍场址*和校舍建筑*排查工作。要对所涉及的各专项排查加以整合,分片同步推进,确保时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