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危房等级*检测鉴定费用
⒈检测程序⑴建筑及结构的平、立面布置核查,结构及其支承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检查⑵地基基础检查⑶上部结构及构件工作状态检测①建筑物的侧向位移量测②构件裂缝检测③构件变形检测⑷上部结构及构件的施工质量及性能检测①构件截面尺寸量测②混凝土强度检测③钢筋配置检测⑸围护系统及附属结构使用功能检查⑹根据检测数据并参考委托方提供的部分设计图纸对结构及构件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分析,结合现状调查、勘测结果,对结构*性进行鉴定评级及抗震鉴定。
⒉*性鉴定评级的分级标准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的相关规定,民用建筑*性鉴定按单个构件、子单元、鉴定单元三个层次进行,每一层次分为四个等级,其中鉴定单元*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及相应的处理要求如下:
Asu—*性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不影响整体承载,可能有较少数一般构件应采取措施;
Bsu—*性略低于鉴定标准的要求,尚不显着影响整体承载,可能有较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
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分析,综合判断。
2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时,则应联系结构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3*分析、综合判断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3.1 各构件的破损程度;
3.2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地位;
3.3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所占的数量和比例;
1.1 危房分类
危房分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1.2 鉴定原则
1.2.1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分析,综合判断。
1.2.2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若构件是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1.2.3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结构老化的程度、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度的取值、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危险的发展趋势等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